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制定本战略。
一、前言
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础性制度,在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经济日新月异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专利技术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专利制度日益成为国际间产业布局的重要工具,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当前,在我国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变得刻不容缓的大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纲要》,认真完成《纲要》中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制定和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础性作用至关重要。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专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健全,专利创造与运用能力不断提升,专利审批能力显著提高,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保护模式基本建立,专利信息传播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基本适应专利工作发展需要,专利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创新局面,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但是,由于我国建立现代专利制度的历史较短,随着形势的发展,当前仍然存在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专利制度尚未实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促进我国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专利政策与国家经济科技政策的相互衔接不够紧密,未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专利政策体系。核心专利拥有数量不足,市场主体专利运用能力不强。专利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执法保护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和服务现状与经济科技发展的需求尚存差距。社会公众对于专利制度的认识不深,专利意识不强等。这些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专利制度在激励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方面作用的发挥。
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是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而进行的长远性和总体性的谋划。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纲要》的迫切需要;是解决专利事业发展全局性、制度性和长远性问题的关键举措;是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强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方针,以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努力营造良好的专利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大幅提高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强有力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立足国情与面向世界相结合。既要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科技发展现实需求,密切专利制度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又要适应专利制度的国际发展趋势,为我国改革开放,营造和平发展的良好国际环境。
——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的政策制定能力和服务水平,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专利创造和运用以及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提升市场主体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权利保护与维护公共利益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保护创新中的作用,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权益,又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专利权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防止专利权滥用。
——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既要对我国专利制度和专利事业发展进行总体谋划,又要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
三、战略目标
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长远目标是,大幅提升掌握和运用专利制度与专利资源的能力,专利制度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强有力支撑作用,将我国建设成为专利强国。
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专利制度有效运行,专利政策在国家经济和科技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凸显,专利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对外专利申请量翻两番,在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传统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形成一大批核心专利。市场主体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的比率达到10%,专利权的拥有量显著提高。专利服务业快速发展,专利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专利人才队伍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专利事业发展需要。专利意识深入人心。专利制度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2015年目标:
——专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专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互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专利政策在国家经济和科技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明显增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较为完善的专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专利行政管理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专利创造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万件,本国人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进入世界前两名,专利申请质量进一步提高,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对外专利申请量翻一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的比率达到8%,专利权的拥有量大幅提高。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在关键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支撑我国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运用专利的效果显著增强。专利产业化率稳步提升,全国主要城市设有专利交易服务机构,专利年交易金额达到1000亿元。专利权密集型产品比重显著提高,具有专利权的产品出口额所占比例明显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培育一批拥有核心专利、熟练运用专利制度、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成专利制度综合运用能力强、知识产权市场环境优良的10个示范城市。
——专利审批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审查效率,改进审查质量,发明专利申请的平均实审结案周期缩短到22个月左右,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平均审查周期缩短到3个月左右,专利申请的复审请求案件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分别缩短到12个月和6个月左右,社会公众对审查质量的满意度稳步提升,专利授权质量和审查综合能力达到世界主要知识产权局的先进水平。
——专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专利执法保护的制度、机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利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专利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企业专利维权和应诉能力明显提升。
——专利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构建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专利服务产业的发展,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专利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利人才队伍。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稳步增长。专利审查人才队伍达到9千人。企业专利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专利服务业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专业门类更加齐全,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万人。专利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专利事业发展需要。
——全社会的专利意识普遍提高。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教育、宣传、理论研究体系。社会公众的专利意识明显提高,尊重和保护专利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专利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专利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展。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统筹协调能力大幅增强,参与专利国际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争取适合我国专利事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四、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制度
立足国情,在符合国际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法律制度。及时研究国际专利立法的最新发展趋势并借鉴其成功经验。研究制定职务发明法规,合理界定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探索改革外观设计制度,研究外观设计单独立法的可行性。研究完善专利确权程序,缩短专利确权和纠纷的处理周期。研究规制专利权滥用实体和程序性规定。密切关注专利权转让、许可、质押等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适时予以规范。修改完善《专利代理条例》。完善其他配套专利法规规章。
建立专利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在专利相关法规制定和实施中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促进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依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和积极推动认定滥用专利权构成垄断行为标准和程序的制定。积极推动涉及专利的国家标准管理规定的出台,明确国家标准涉及专利问题的处置原则以及披露义务等规范。健全对外贸易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中与专利有关的规定和协作机制。加强遗传资源管理制度与专利制度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二)大力推进与专利相关的政策体系的构建
充分发挥专利政策在推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加强专利政策研究,推动符合不同产业需求的专利政策的出台,激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加快行业共性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产业振兴规划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在关键技术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并进行合理的海内外布局,形成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在引进专利技术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获得专利权。围绕国家区域经济规划,出台合理有效的专利扶助政策和区域专利转移鼓励政策。
充分发挥专利在国家宏观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加强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激励更多核心专利的创造与运用。进一步健全专利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推动将专利指标纳入我国经济、科技等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完善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科技项目的专利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的创新起点和水平,提升将创新优势转化为专利优势的能力,保障国家技术安全。支持和培育专利产品出口,提高专利权密集型商品出口比例,加强企业海外并购中的专利政策引导。平衡专利政策与公共健康、气候变化等重大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
进一步加强专利政策制定的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已有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协调,探索建立专利政策评议机制,确保专利政策的有效、合理,符合国际规则。建立专利政策信息披露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专利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
完善专利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省级、市(地)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经济发达地区县级知识产权机构初步健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协调,推动国家和地区专利政策体系的构建。
加强专利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各级专利管理部门的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拓展和加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制定、专利实施和产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重大经济项目的知识产权审议等职能,进一步密切专利工作与国家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地方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强化地方管理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四)大力提升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
形成促进专利创造的政策体系和环境。进一步推动完善国家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形成专利权。开展将发明人的奖酬计入生产成本的可行性研究,推动企业制定和落实发明人的奖酬政策。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生产拥有核心专利权的高附加值的产品,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专利资助政策,进一步明确提升专利质量、提高国外专利拥有量、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的工作导向。
大力促进专利运用。进一步明确专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职责。争取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专利技术产业化政策支持,制定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专利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全国专利展示交易中心、高校专利技术转移中心、专利风险投资公司、专利经营公司等多层次的专利转移模式,加强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推动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促进专利产业化的股权、债券交易市场的形成,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上市、证券化等多层次的专利技术融资体系。探索设立由国家引导多方参与的多形式专利运营资金,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价值专利的运用。深入推进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国专利奖的经济效益导向作用。加强和规范专利资产的评估工作,增强专利价值评估能力。
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引导企业以市场分析和专利分析为依据,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专利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专利海外布局。引导创新要素、专利资源向企业集聚和转移,鼓励企业联合构筑专利联盟。鼓励和支持企业将我国优势领域拥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升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规范,健全企业专利资产管理规程。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试点示范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通过专利托管、引优扶强等措施,促进优秀专利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服务,为优势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提升专利审查综合能力
进一步提升专利审查能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专利审查标准和审查管理政策。适度扩大审查队伍规模,加强人员素质能力培养,开展审查文化建设。建立更为高效、科学的审查业务运行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设立加快审查制度,创设更为灵活、便捷和高效的审查方式,提高审查员与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效率。务实参与审查业务国际合作,促进审查能力建设。
加强专利审查服务能力建设。统筹审查资源,配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专利申请策略和专利分析指导等服务,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重视专利价值挖掘。建立基于审查资源的中介机构扶持机制,引导中介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采取积极措施,为市场主体向国外申请专利提供相关服务和业务指导。
(六)增强专利保护能力
进一步完善专利保护统筹协调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专利案件的协调办理机制、政策协调机制、重大案件协调督办机制、专利保护新问题的研究应对机制、重要活动的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模式,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的衔接,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保护及时有效的特点。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加强专利权的边境保护,打击进出口侵犯专利权货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的建立,加大维权援助投入力度,有效提供维权援助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大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查处迅速、程序简便的优点。积极推动赋予县级专利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赋予专利管理部门直接对查处结果拥有执行权。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建立健全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的制度。探索行政执法与复审无效有机衔接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专利纠纷诉讼前的调解程序。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在专利保护中的作用。加强地方专利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和执法条件建设。
加强海外专利维权服务。建立重大专利案件的跟踪研究、重大海外专利案件的案情通报、外事沟通制度,加快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信息网,及时介绍和发布有关国家或地区专利保护制度与状况,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参考。充分利用12330维权公益电话,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建立多种形式的海外专利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企业解决海外专利争端的专业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专利纠纷。
(七)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培育完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国专利分析预警工作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专利分析普及推广项目,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专利分析预警工作标准与操作指南。加强面向社会的专利分析人才的培训工作。引导专利分析预警服务走向市场。鼓励专利代理机构积极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服务。
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开展国家层面重大经济活动的以专利审议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审议机制研究,提出具体方案及政策建议。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合作,选择若干对专利分析需求突出的重点领域,启动试点工作,适时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审议机制。
开展地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试点工作。开展以专利审议为核心的地方知识产权审议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与地方性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相关的政策规章。及时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八)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信息化建设
构建多层级、立体化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国家层面,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体系,促进专利信息的广泛传播与有效利用。建立以用户为导向、职责明晰、协调配合、良性循环的专利信息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公开基础性专利信息,支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数据资源。地方层面,指导地方专利信息机构、图书情报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信息服务,指导市场主体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促进专利信息为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扩大专利信息传播渠道,构建立体化专利信息传播网络。
构建和完善国家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和完善基于互联网、功能和访问负载设计合理、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的国家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功能完善、方便快捷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到2015年,完成国家专利数据中心、5个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47个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的建设。
为国家重大科技经济决策提供专利信息支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开展与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专题的专利信息分析,将专利信息服务于国家重点产业的专利创造和运用,发挥专利信息在国家重大科技经济决策中的支持作用。
(九)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
大力促进专利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制定有利于专利服务行业发展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商业化专利信息服务。大力促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专利咨询、交易、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专利服务业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公共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服务企业。加强对专利服务业的监管。
改善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环境。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转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专利代理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完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研究建立专利代理执业保险制度,推动解决专利代理人执业限制问题。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援助制度,调动有利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性资源,建立交流机制,促进东西部专利代理机构帮扶合作机制的建立,推动共同发展。建立体制完备、结构合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的专利代理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构建专利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完善行业的诚信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十)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有利于专利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的机制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将专利专业人才纳入职称评价范围,研究完善专利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政府引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专利人才培养投入机制,积极引进专利人才,加强培训工作基础建设。建立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参与和培养对象自身完善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人才流动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
加强各类专利人才的培养。以扩大专利人才规模为基础,以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利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整个专利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促进专利人才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等重要人才工程,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培养专利审查、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才以及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利产品集成设计、专利技术市场分析、专利价值投资组合分析等中介服务高端人才,为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提供人才保障。
深入开展专利人才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发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创新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完善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优化整合和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社会培训,支持各行业协会等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大力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加快知识产权培训教材建设步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丰富知识产权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增强宣传效果。在进一步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搭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传播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努力打造和培育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宣传活动品牌。利用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树立我国良好的知识产权国际形象。研究建立中国专利博物馆。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围绕知识产权热点、焦点话题,开展论坛、沙龙、讲堂、展览展示等不同形式的主题活动。利用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出版一批可读性强的优质书刊。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制作播出一批观赏性强的影视作品。面向青少年等群体,开展一系列旨在激发创新激情、培育正确知识产权观念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十二)全方位开展专利国际交流与合作
构建专利业务国际合作新格局。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知识产权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在多边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国际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应对专利业务挑战,逐步增强对区域专利业务发展的影响力。适度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援助,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立场协调,促进专利领域的共同发展。
深化专利国际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发展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多、双边交流渠道,营造稳定的大局关系框架,密切与发展中国家的联系,加强周边战略规划,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手段、拓展合作领域,为我国专利事业和经济科技发展争取外部资源,创造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
增强参与专利国际事务综合能力。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统筹协调,加大对地方知识产权涉外工作指导,完善涉外专利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加强涉外专利事务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政策研究,根据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态势,适时调整专利国际合作政策。促进懂技术、懂法律、懂外语、懂市场的高端国际合作人才队伍建设。
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市场的基础作用,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阶段、按步骤、多层次、有重点地加以推进,确保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