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营市知识产权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对接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强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的有效对接。
《暂行办法》规定,援助对接工作坚持互通信息、协调运行、公开公平、依法回避原则;援助对接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领导,具体工作由中国(东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承担;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对于援助对接工作的协作、配合情况及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交流,进行信息沟通,商讨解决所遇重大难题,不断充实、完善援助工作的内容及方式;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庭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援助对接工作的沟通、衔接,承办援助对接工作的具体事项。《暂行办法》还对维权援助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东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展。(东营市知识产权局 唐心茂)
转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