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69号 )(以下称《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后的专利法施行后,为保证专利法的顺利实施,根据专利法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共11章123条。
根据新施行的专利法,《决定》对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申请专利、审查专利申请的程序以及授权条件;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应当说明遗传资源来源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如何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制度;对假冒专利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新的规定。为鼓励创新,促进专利事业发展,《决定》还规定了以下三方面的制度、措施:一是减少有关收费项目,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二是放宽了当事人享有优先权的限制;三是改进了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给被授予专利的单位与职务发明人、设计人自主约定职务发明、设计的奖励和报酬留下必要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