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东政办字〔200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形成有利于专利转化的体制和机制,培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推动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专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专利工作的重要意义 1.专利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予科技、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独占权,从而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加强专利工作,对有效遏制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加强专利工作作为实施工业强市、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措施,引导和扶持企业积极运用专利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推进专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专利成果的转化实施 2.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好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切实发挥资金的作用。对发明专利和申请国外专利、重大专利技术实施以及以专利为支撑形成的技术标准,要给予重点扶持。 3.各县区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专利产品的开发和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各科研单位也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单位专利技术和成果的申请、维持和实施。各级财政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项目涉及专利工作的相关费用。 4.完善激励机制,调动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专利权所有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原则上从所得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作为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所有单位每年从实施专利所取得的新增留利中原则上提取不低于10%(属高新技术专利的不低于20%),作为支付发明人、设计人和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的报酬。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的,原则上应在该技术股份所得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划给发明人、设计人或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 5.积极鼓励并支持发明专利的申请,提高专利技术的层次和水平。技术创新项目要以取得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授权为主要评价方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授权发明要给予奖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授权专利的数量及质量作为科技人员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在从事发明创造及专利技术转化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评定技术职务时应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6.专利管理部门要定期举办或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专利技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组织开展优秀专利评选活动,并对已实施的优秀专利给予奖励。 7.加强对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或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立项报批的专利检索,提供专利检索报告,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或侵权行为的发生。 8.强化对流通领域专利产品销售及媒体专利广告信息的监督管理,销售专利产品或发布专利广告,应当持有或及时出具专利产品法律状态认定报告或专利有效证明,避免冒充、假冒专利产品在市场流通。 9.鼓励科技人员以专利作为投资股本兴办企业,经股东同意,由专门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所占股份投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35%。 10.鼓励和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专利咨询、代理、交易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和引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事业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强化中介服务功能。 三、加强专利管理体制建设 11.加强创新主体的专利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制度,制订专利发展和保护战略,完善专利保护模式,提高企事业单位利用专利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12.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支柱产业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和专利文献检索平台,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13.专利管理部门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对专利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14.加强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保护。海关、外经贸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加强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审查备案制度。专利管理部门要加强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规范专利技术的进出口行为。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事务,依法解决涉外专利纠纷。 15.加强专利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配备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全市形成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网络。 四、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 16.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完善专利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把专利工作作为科技进步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 17.专利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培训和行政执法活动,及时通报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商、版权、海关、司法、公安、文化、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专利发展的良好环境。 18.将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全市普法教育计划,纳入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 |